為什么很多離異的30-40歲的女性,很難找到老公再婚?
作者: 發布日期:2025-06-21 18:05:11
說一下我的情況吧。
繼父是在我十一歲時來我們家的,他沒別的“大”本事,人情世故也不太懂當地的風俗。
但爸爸(后來我一直稱呼繼父為爸爸的,親生父親去世后則稱呼爹)在工地、工廠干短工,只要發工資了,第一時間抽出20元給姐姐和我各10元錢,其余的錢統統交給母親。
九幾年啊,10元錢能買很多東西,而爸爸在外面上班舍不得吃、舍不得穿。
在家時,特別是爸爸出席家族里的紅白公事時,別人安排爸爸干的活(我們這里小輩或低一輩…。








